大誡命 (Great Commandment) 大使命 (Great Commission) 聖靈同在 (Great Communion) 教會群體 (Great Community) 這四方面都是主耶穌親自教導和強調的。
1. 大誡命: 是以愛神為首要。強調建立與神真實的和親蜜的個人關係是聖經的核心。(太22:36–40)
2. 大使命: 是要建立主的門徒。包括廣傳福音、接受浸禮、教導和遵行神的語。 (太28:19–20)
3. 聖靈同在:是靠聖靈生活和行事。包括活出聖靈的果子 (加5:22-23) 及追求被聖靈充滿。 (弗5:18)
4. 教會群體:是以基督為首的教會生活。包括彼此相愛、肢體和睦同居 (詩133) 及委身建立教會 (太16:18)
紐約華人浸信會的教會方向都包括在大使命之中:(凡我所吩咐的、都教訓他們遵守)。